关于组织学生课外锻炼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避免三、四年级无体育课的学生在毕业前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而影响学生的毕业。经研究决定我校开展有组织的学生课外锻炼,要求一、二年级学生自主进行课外锻炼。三年级、四年级上的同学每周不少于二次(其中一次有体育系组织进行,另一次有自己根据爱好进行的锻炼)。每次锻炼时间不少于45分钟,每次活动必须进行二次打卡(打卡点可以在借器材处或教师辅导点进行)。有关课外锻炼场地的设置,请查看体育系安排表。
三年级、四年级上的课外锻炼时间从第5周(10月15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