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教务处
————————————————————
校机教[2008]58号
关于2007级学生转系、转专业类的通知
各院系、各2007级学生班级:
根据我校学生转系、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现将2007级学生申请转系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年级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以35学分的课程进行计算,所学学分大于35学分的,以高成绩的课程进行计算),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在乙及以上。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本二批次录取的专业不能转入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5月17日——5月23日:学生在网上提交转系申请;
5月30日:教务科按院系返回报名学生名单;
6月6日之前:院系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核并返回审核意见;
6月20日至7月初:院系成绩全部登录到位后,教务处进行平均学分绩点的审核;
7月10日左右:教务处网上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8月10日左右:教务处公布转系考试日程安排;
开学前三天:转系考试;
考试结束一周后:公布转系考试成绩;
成绩公布一周后:公布录取名单;
长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办理转系手续;
长学期开始:学生到新专业学习。以下情况必须到一年级学习:①转入明确要求从一年级学起的专业;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与原专业教学计划在经过学分认定替代后所获得学籍审核学分仍低于30学分者。
转系、转专业类学生按照所转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一年级所学课程按照相近的高学分要求课程可以替代低分要求课程的原则进行替代;替代后仍缺课程须补修;所转专业教学计划不作要求的已修课程可充抵公共任选课学分。学分替代须经开课院系教学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核。
三、录取原则:
1、单科成绩合格及以上,总分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严格按序录取。单科具体录取分数线待考试后公布。
2、满足学校和院系已公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录取名额录满为止,不突破名额。
3、不同院系间的专业之间不调剂录取;同院系标明录取人数的专业之间不调剂录取。
四、本次可转专业、接受人数、考核课程及院系要求详见附表。
教 务 处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