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09届本科生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加分部分)》
科研类:
(一)、竞赛获奖
1、国际竞赛一等奖 4分
2、国际竞赛二等奖 3分
3、国际竞赛三等奖 2分
4、国家竞赛特等奖 4分
5、国家竞赛一等奖 2分
6、国家竞赛二等奖 1分
7、国家竞赛三等奖 0.5分
8、省级竞赛一等奖 1分
9、省级竞赛二等奖 0.5分
10、省级竞赛三等奖 0.2分
11、校级竞赛一等奖 0.2分(与专业相关)
(二)、发表文章
学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国际、国内各级
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被邀请作报告,可获得相应的研学学分,分值规定为:
1、国际核心刊物 3分
2、国际一般刊物 2分
3、国内核心刊物 2分
4、国内一般刊物 1分
5、国际
论文 (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 1分(一类)或0.5分(二类)
6、省、部、国家级
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 0.5分(一类)或0.2分(二类)
(依据与专业的相近程度,一类为相相关,二类为比较相关,与专业无关视情况不加分。)
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学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一位作者:100%;
2.二位作者:60%、40%;
3.三位作者:50%、30%、20%;
4.四位作者;40%、30%、20%、10%;
素质类:
(一)、获奖
1、国家级标兵 3分
2、省先进个人 2.5分
3、校三好生标兵 2分
4、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校先进个人(校长奖) 1.5分
(二)、担任社会工作
1、连续1年以上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校社团主要负责人 2分
2、时任省级先进集体、特级团支部班长、团支书 1.5分
3、连续1年以上担任院学生会部长 1分
(思想素质类的两类加分中,同类的加分取最高职位(最高荣誉)加分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