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23浏览次数:3270

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8年1月5日至1月16日进行,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强调以下几点:
一、            任课教师注意事项:
(一)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把握好试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及区分度,避免题型单一、题量太少、难易失当、赋值不合理的情况。要本着改革精神,精心设计考核内容和方式,特别应注重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命题完成后应试做,以检查试卷的份量、所需的时间长度、难易程度等是否恰当。
2、试卷一般不直接选用近三年考试中用过的试题。开卷、半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到的内容。
3、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都应使用东南大学统一的试卷抬头纸—(见附件1,请从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处下载),试卷抬头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有缺项。填写“考试形式”一栏时请选择保留一个选项,删去无关的两个选项;“考试形式”为开卷、半开卷的应在横线下方注明可带资料的种类(如教材、参考书、课堂笔记、作业本、公式纸等)、可带资料的数量和具体要求等。因制版要求,打印请务必用A4纸。不合格式要求的试卷不予印刷。
4、根据相关规定,对首修不及格的学生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为此教师在命题时应出A、B卷,两卷的试卷份量、难易程度以及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应大致相当。期末考试和补考具体采用哪套试卷,将由教务处随机抽取。考查课也须出A、B卷。
5、命题完成后请交院系审核,由教学院长或课程负责人对试卷的考核命题质量进行审核并填写《东南大学本科考核命题质量审核表》(见附件2),审核通过后将试卷装入“试卷密封袋”并密封,同时在封口处签名。A、B卷的标准答案分别装入“标准答案袋”并封口签名,交院系教务助理保管存档。未经审核的试卷不予印刷。
6、考查课程一般应在进入考试周之前随堂进行考查,并请认真做好监考记录。考查办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应改变。
7、免监考班级的试卷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当日送至考场。
(二)试卷送印和领取:
1、任课教师凭《命题质量审核表》和已密封的试卷送交教务处文印中心印刷(要求:①考试前两周提交;②按照学生所在校区就近印刷)。无《命题质量审核表》的试卷、没有密封的试卷、不合格式的试卷不予印刷。【四牌楼教务办文印电话:83794959;九龙湖教务处文印电话:52090232(教五楼301);丁家桥教务办文印电话:83272296】
2、印刷好的试卷应由教师本人领取。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送印和领取,应委托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办理,不得随意请他人代办。
3、教师领取试卷后应认真检查印刷数量和试卷质量,并用试卷专用袋密封保管至考试日。
4、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命题人员和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东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成绩评定及小结:
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2、教师阅卷应用红笔逐题批改,逐题给出明确的“√” “×”标识,有错误处应给出明显标注,其他扣分应简要标出“不完整”、“不深入”等扣分原因;加分或减分可根据老师的习惯给出标识,但应统一;不得用铅笔或非红笔批改试卷和打分。
3、    阅卷时应把握统一的评分标准,避免随意判卷、随意给分等现象,坚决杜绝送分现象。
4、对卷面统分后应再次仔细复核,避免出错。
5、根据校机教[2007]124号《东南大学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各项成绩的评定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尤其是平时成绩的给出应有据可查,应体现出学生平时学习的差异,不得将平时成绩作为变相拉高总评成绩的手段。
6、按照校机教[2007]124号《东南大学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成绩单(不得有模糊、涂改或缺项),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名后交院系审核;院系审核人【一般为教学院长(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填写《东南大学本科考核阅卷和成绩管理审核表》(见附件3),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教师自留一份,另两份交开课院系教务助理(一份开课院系存档,一份转学生所在院系存档)。
7、07级及以后的本科生因实行选课制度,成绩实行计算机录入管理。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上网输入成绩,提交后打印一式叁份。任课教师须在原始成绩单和叁份打印成绩单上签名,经教学院长(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原始成绩单由开课院系存档,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由开课院系教务助理送教务科存档,一份随试卷存放,一份由教师本人留存。
8、认真填写《东南大学课程小结表》(见附件4),与成绩单一起交开课院系教务助理存档。填写马虎的小结表院系不予存档,应按要求请教师重新填写。
二、教务助理注意事项:
1、协助安排考试日程(包括跟班重修考试安排)并书面通知师生。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到岗。监考人员必须是东南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一律不得请学生和非东南大学在编人员担任监考人员。
2、各课程考核前,应将成绩登记表、试题纸、试卷密封袋、标准答案袋、监考情况报表等(按考场数足数发放)发给任课教师。
3、考试期间,提前20分钟到岗,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协助处理考试作弊违纪事项。
4、回收监考情况报表,对填写不完整、无人签名的记录表应督促当事人填写完整,待阅卷质量审核完成后方可予以登录。
5、考试结束后,及时收齐成绩单及课程小结表,放假前必须做好成绩登录工作,对未经阅卷质量审核的成绩暂不予登录。
6、对由任课教师自己进行网上输入成绩的,院系教务助理应进行督促与检查。
7、认真验收、整理各种考核文档并归类保存,认真做好试卷自查和被查的准备工作。
三、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公布后,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若因公务或紧急情况不得不作调整,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三天向监考人所在院(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同意,由院(系)指定新的监考人,并正式向教务科发出书面更动通知;若有极为特殊的事由不能事先书面提出申请,一定要做到及时通知教学院长(主任),以便院系及时做出安排,但事后须补办相关手续。擅自请人代为监考、或代别人监考、或未办手续而监考缺岗,按教学事故处理。
2、监考教师请在监考前一天到本院系教务助理处领取《东南大学监考情况报表》。
3、所有监考人员应携带一卡通参加监考,并签订监考责任书(见附件5)。
4、监考当日,监考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作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考生座位编排方法,并书写“自尊、自爱、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字样。监考人员无故迟到,按校机教【2008】01号文中规定的办法进行事故的认定,并按《东南大学教职工违纪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5、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检查。为不影响学生考试,监考人员应尽量在考试正式开始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开始前,务必要求学生将除考试所用文具和规定可带资料之外的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认真检查桌面和抽屉,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科目有关的、非规定可带的纸张和书本。若在开考后被发现有夹带,责任由学生自负;若因监考人员清场不严、检查不仔细,还应按校机教【2008】01号文中规定的办法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并按《东南大学教职工违纪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7、主监考应向学生郑重宣布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的处理规定,说明考试时间长度;副监考应仔细清点核实考生人数,将实考人数记录在监考记录表上。
8、监考人员应全神贯注,坚守考场,不得随意离开,不得看书报、交谈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9、考试进行中,考生不得中途暂离考场。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暂离考场,应有监考人员相随,不得让考生单独离开。
10、若出现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人员应当场指出并宣布该生试卷作废,记录学生姓名及其情节,责成学生当场写出检查,考试结束后将没收的试卷、学生检查和考场记录一并交到教务科(或教务办)。
11、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学生掌握时间,以便准时交卷。为防止乱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学生不得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时应明确要求学生将考卷卷面朝下放在桌上等待老师收卷,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走动。收卷时主监考应坚守讲台,维持整个考场秩序,严防交卷时的违纪作弊行为;副监考应完成收卷、清点工作。所收考卷份数与下发的试卷数及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致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12、监考过程中的试卷管理实行分段负责制。监考人员将学生答卷交给任课教师前,试卷错漏由监考人员负责;学生答卷交给任课教师后,试卷错漏由任课教师负责。监考人员和任课教师在移交试卷时应认真清点,签字验收。
13、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情况报表,不得有缺项,监考人共同签名后交至各院(系)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学生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违纪与处分的规定,严格遵守东南大学各项管理规定。
2、手机、其他通讯设备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不得带入考场。考试时,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令,严禁考试违纪、严禁考试作弊。
3、遇有因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而引起的考试时间冲突情况,必须提前一周向教务科(或教务办)提出申请,由教务科(教务办)作出适当安排。
4、已办理重修申请手续的学生,请在教务处网页“学生园地”“考试查询”中查准自己所需考试课程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如果重修课程和本人期末考试课程发生冲突,请与开课系联系登记,以便妥善安排。)
5、因特殊情况需要缓考时,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系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后,交教务助理备案】。因病缓考须凭医院当日诊断证明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的,一律按缺考处理。对于缓考的学生,学校(院系)一般不再单独组织同科目(同课程)的考试(考查),而随补考、重修考试或在下一学年该课程考试时进行。
 
教 务 处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考试卷样卷
附件二、东南大学本科考核命题质量审核表
附件三、东南大学本科考核阅卷和成绩管理审核表
附件四、东南大学课程小结表
附件五、监考人员监考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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