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办提示:
1、补考科目为上学期首修不及格课程(不含重修);
2、直接参加补考并通过,成绩单记录“60(补)”;
3、补考不通过,再参加重修并通过,记录“XX(重)”;
4、多次重修(大于一次),通过后记录“XX(重)”;
5、直接参加重修,首次重修即通过,记录“XX”,即覆盖首修不及格成绩;
6、参加及格重修,只有当重修成绩高于首修成绩时才记录成绩,否则,不记录新成绩,而保留首修成绩;
7、及格重修的报名条件是首修成绩在60到75之间,其他情况都不能报名;
8、绩点。课程绩点以通过该课程的最终成绩来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