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周一)晚,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即将截止,学生处将在26日晚12时自动关闭学工系统申请功能,请同学抓紧时间上网申请,并在26日下午5时前将纸质申请表同时交到学办,
附:200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10月16日-10月26日 |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助学金子系统进行申请,只有申请过贫困生的学生才能申请,系统将于10月26日关闭,逾期不予补报。 |
10月27日-11月4日 | 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请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及时审核。 |
11月5日 | 各院(系)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09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等有关材料一同报学生处。 |
11月6日 | 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
11月15日前 | 将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同学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