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与重修的成绩登记方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21浏览次数:4788

信息学院学办友情提示:

 

1、补考科目为上学期首修不及格课程(不含重修);

 

2、直接参加补考并通过,成绩单记录60(),补考通过后该课程不能进行重修(包括及格重修);

 

3、补考不通过,再参加重修并通过,记录XX()

 

4、多次重修(大于一次),通过后记录XX()”

 

5、直接参加重修,首次重修即通过,记录XX,即覆盖首修不及格成绩;

 

6、参加及格重修,只有当重修成绩高于首修成绩时才记录成绩,否则,不记录新成绩,而保留首修成绩;

 

7及格重修的报名条件是首修成绩在6075之间,其他情况都不能报名;

 

8、绩点。课程绩点以通过该课程的最终成绩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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