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定于
由于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请各院系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 摄 时 间:
二、拍 摄 地 点:
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大厅;
九龙湖校区:纪忠楼Y104室
三、办 理 流 程:
1. 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照相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元。各院系所负责老师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费用的收取工作。各位毕业研究生请于
2. 请各院系所负责老师仔细核实已交费的最终照相学生名单,签章确认。于
3. 请各院系所负责老师于
四、注 意 事 项:
1. 各院(系、所)在领取条形码后,按条形码上分发给相应的研究生,并请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专业、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上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能否在教育部进行注册,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实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2. 拍摄当天凭条形码拍照并穿除蓝色、绿色、红色以外的浅色服装。
3. 若无特殊原因,请研究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月22、23日拍摄照片的研究生,需自行去省教育厅指定的拍摄点进行补拍(单位名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公交11路、20路到云南路站下)。
研 究 生 院
二O一O年
联系人:陈琳 电话:8379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