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接上级通知,今收到2010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请上学期未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以及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在3月29日之前到各院系主下系老师那进行补测(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通知),过期不补!谢谢!
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中相关条例:
1、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
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
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名单附后://www.yourhotlips.com/upfiles/files/201303/191612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