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关于2014年寒假及春节放假的通知》(校发〔2014〕6号)精神,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岁末年初社会矛盾比较集中,案件和事故时常发生,各单位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寒假结束前,对所属人员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扒窃、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寒假期间,无论是在学校、外出途中,还是在家中,都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发生问题,妥善处置。
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寒假期间,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对重要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要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制度。凡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及学生宿舍等,要及时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严格执行学校财经安全管理规定,办公场所不得过夜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控制大型活动
寒假期间,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各种大型娱乐和集体外出活动,确因需要,须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报请校领导批准并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制定好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五、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要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遇有紧急、重要情况以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学校,不得缓报和瞒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到位、联络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而发生事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寒假期间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
九龙湖校区:52090110
四牌楼校区:83793110
丁家桥校区:83272438
晓 庄校区:85325416
东南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