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15学年第1、2学期课程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4-15学年第1、2学期的预选课工作将于本学期14~15周进行,选课的访问路径为:教务处主页(http://jwc.seu.edu.cn)-->教务管理-->学生选课-->正常选课。选课时间安排和范围如下表(在规定时间外选课结果无效):
年级 | 选课时间 | 选课范围 |
13级 | | 2014-15学年第1学期课程 |
12级 | | 2014-15学年第1、2学期课程 |
11、10级 | | 2014-15学年第1、2学期课程 |
说明:1、因尚未进行专业分流,13级同学2014-2015-2学期的专业课程、体育及通识类选修课的选课,将在专业分流结束后于2014-2015-1学期第2周进行。
2、10、11、12级同学2013-2014-2学期通识类选修课(各年级分别设置名额)的预选工作将在表中时间段同时进行。
3、13级同学短学期专业课程在开学后3天内,由本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根据初步分流结果,发放分流后的班级课表。请同学们根据所发课表上课,并在短学期第2周对课程进行补、改选。
4、因丁家桥校区不设短学期,暑假后将转往丁家桥校区的同学,不参加此轮选课。需要大类分流的同学,开学后3天内由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根据初步分流结果,发放分流后的班级课表,请同学们根据所发课表上课,并在开学后第2周对课程进行补、改选。
新学期开学同学们在完成注册手续后,根据已选定课程,查询相应课表的地点安排准时上课。短学期课程将在短学期第二周进行退、改选,13级同学将按照院系确定的专业分流结果同时进行2014-15-3学期的选课。长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全体同学都可对长学期选课进行退、改选。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院系教务助理。
同学们应严格遵照《东南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先注册、后选课,并在规定的时段内进行选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联系。此轮选课为预选,选课结果能否最终生效将由同学们2014-15学年的注册情况确定,有关规定见附件一(校通知【2013】70号文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学们可在开始选课前点击查看《选课说明》、《选课使用帮助》等文档,以便熟悉具体的操作步骤。在选课的同时可查看选课结果和课表的部分信息。
选课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学工系统、信息门户相同)。选课期间,如遇用户名、密码不能登录等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中心咨询窗口咨询解决,电话:52090055。
教 务 科
2014.5.26
附件一:
2014-15-1学期“英语强化训练”选课说明
课程类型 | 任课教师 | 选课学生 |
A、英语基础技能强化课程(英语四级强化训练) | 侯岩,张丽萍,万国瑞,杨芸,孔辉湘 | 上学期(13-14-2学期)期末成绩<60分或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60分的同学请选择该课程类型 |
B、大学英语研究型课程(英语项目式学习) | 上述教师以外的任课教师 | 上述以外的学生 |
外国语学院
附件二: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学生缴费的现状,现制定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一、学生缴费方式
1、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学生(含延长学制的学生)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卡缴纳或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
(1)选择银行卡缴费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在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由学校统一操作批量扣款;超过规定时间银行卡中未存款的,只能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
(2)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可以自主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的方式,用银联卡予以缴费。
(3)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缴费的学生,为了不影响其选课,学校将根据其情况,于第二周公布未按时缴费学生的补缴费办法,该部分学生只能依据办法要求办理缴费事宜。
2、新生缴费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无需支付异地存款、汇款手续费;没有条件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学生,可选择银行卡缴费等方式;具体操作细则以当年度新生入学报到通知为准。
二、缓缴手续办理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
2、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学费等,报到后一周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学校审批确认缓缴手续。
三、超过缓缴期限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仍然不能缴纳费用的,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可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
四、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它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