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 评定条件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见《大学生手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定名额
信息学院 | 国家奖 | 校长奖 | 励志奖 |
11级 | 4 | 2 | 11 |
12级 | 6 | 3 | 11 |
13级 | 4 | 3 | 11 |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9月23日16:00前提交报名表格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只需提交纸质表格),详见附件;
2.9月23日-24日 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并公示初审名单;
3.9月25日-29日 各年级组织公开评选,评选中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相应奖项申请。(校长奖不需要学工系统申请,只需要纸质表格)
4.9月30日-10月7日公示拟推荐名单并完成学工系统中辅导员审核
5. 10月8日 评选上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另行提交3000字左右个人优秀事迹,要求感情真挚,不得抄袭。10月8日前提交辅导员处。
6.10月8日-10日 汇总各材料提交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统一开具成绩单等。
7.10月13日,上报学校各项材料。
各院(系)将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截止日期
四、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通知里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体请认真阅读附件并参照(模板)上的要求认真填写。
东南大学学生处
2014年9月19日
附件三:《201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