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新党员过程中,各个党支部要严格按程序发展。现将有关几个时间明确一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一般是从写过入党申请书,经过两个月以上时间考察,党支部研究后,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教育考察,经党支部研究,符合发展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团支部在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人员之前,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推荐,经团委研究同意后上报党支部。
四、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几个填写时间
1.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联系人及时填写。
2.团组织推荐意见由院、系团委填写,是在团委研究同意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时间应在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可写“经团委研究,同意×××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3.积极分子考察一般情况每半年填写一次,如经过一年考察后对还不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继续考察,直到符合发展条件时再填写“党支部对该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包括政审、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上报党委预审。
五、预备党员鉴定表的填写时间
由党支部在党委审批同意为预备党员后填写,一般由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分季度填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展的党员在离开本党支部前是预备党员的,要按季度填写季度鉴定表,并移交给下一个党支部;对转入本党支部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确定其联系人继续考察,填写季度鉴定表。
六、入党志愿书填写的时间
党支部在收到党委预审意见后,对同意发展的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成员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七、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时间
一般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支部在一个月内组织实施,不能拖得过久。
八、入党、党龄的时间
党员的入党时间是党支部大会通过其为中共预备党员之日起。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