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第二批办理延长的预通知
各位同学,学校今年对延长学习年限的条件做了修改,目前文件已基本通过,在走流程。现将有关情况预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变化:原条款规定只有肄业学生才能办理延长手续,现改为结业学生原则上应结业离校,如确有特殊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延长;
2、办理时间:即日起至7月3日,逾期不补;
3、办理程序:肄业学生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学院签字盖章->财务处签字盖章->教务处
结业学生 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肄业学生的程序继续;审核不通过办理结业离校。
4、重要事项:a)结业学生仅有如下原因可以申请延长:以应届生身份考研、必须是应届生身份才能参加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如国家电网)的招聘;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学院审核;
b)结业生和延长生毕业后的毕业/学位证书、派遣证等均无差别,延长学生不能住校、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各类待遇,请向学生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