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信息学院)
1、学院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共评审35名,名额不分年级,共同评议。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五天。
奖项 | 个人申请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7日-9月30日 | 10月10日中午12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提供成绩单、《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文件电子版纸质版都需要提交。
《院系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
联系人:王汉卿 联系电话:52090282
附件2: 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5: 附件5: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