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
17级 | 18级 | 19级 | |
名额 | 19名 | 参与大类评选推荐,综合评议 电子信息大类共8名 |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各年级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
4.《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王汉卿OA。
5.《学院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此为学院提交);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