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2020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李东阳发布时间:2020-10-30浏览次数:1856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19号)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且在2020-2021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

国家助学金二等3800

国家助学金三等2700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小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24

61

96


2113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115日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1110日前,学院提交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201113日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纸质版)、《东南大学202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5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030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doc

附件四:东南大学202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一: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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