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14597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奖励和支持综合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2145号)(附件1)、《 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信息政字202114号)(附件2)文件要求,关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于工程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奖励名额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综合确定。

2021年学校下达到信息学院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名额为506人,其中一等奖51人,二等奖253人,三等奖101人,四等奖101人。

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名额为527人,其中一等奖53人,二等158人,三等奖158人,四等奖158人。

符合参评条件的2021年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2020级入学博士生评定总名额为86人,其中一等奖9人,二等奖25人,三等奖52人。

2019级入学博士生评定总名额为83人,其中一等奖8人,二等奖25人,三等奖50人。

2018级入学博士生评定总名额为68人,其中一等奖7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41人。

2、名额分配原则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各学科(通信、信号、微波和电路)和东南大学鲁汶大学创新实验班(无锡)(以下简称鲁汶班)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确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名额向生源质量高、培养质量高的学科倾斜。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3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本人申报、导师同意、学科推荐和学院评审的原则,各学科初审申报材料后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集中开会讨论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公示。二、三、四等由各学科按以下原则评审后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公示。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度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担任东南大学流动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

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实际情况量化,包括三个部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加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70%,科研能力占20%,综合加分成绩占10%。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员核实提供,综合加分由学院 办公室审定,考评办法见附件5。各学科依据自身特点,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加分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导师意见进行奖学金评定。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符合参评条件人数直接下达。博士研究生第二、三、四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本人申报、导师同意和学院评审的原则,凡申报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进行现场答辩,按得分高低和名额讨论确定一等和二等拟获奖名单,其余博士生自动获得三等。

  

二、评审程序

12021105-108日,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的需在推荐意见中注明。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11099:00-12:00,请在指定时间前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于1099:00-12:00提交至纪忠楼Y101-2(九龙湖校区)、健雄院108(四牌楼校区),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

21010-1015日,各学科根据学院评审委员会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材料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31011-10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中开会,对申请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入学博士生进行现场答辩,并对各学科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进行复核和审议。

41015日左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研究生QQ群等方式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51022-1024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上报学校。

6、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7、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总体要求制定评审细则,按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评审条件。严格学业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关评审流程。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综合加分部分原则上根据《2021年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加分细则》实施,无锡校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安排由无锡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

2、所有材料逾期不补,递交材料具体要求请待班长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pdf

附件3、信息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奖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2021年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加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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