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胡子昂等128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监督电话:52090830,联系人:王皓然。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519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胡子昂等128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监督电话:52090830,联系人:王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