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前期已发通知并破格申请完毕)。
校长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四)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厚植人文素养,培养创新能力,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
(六)破格申请条件:
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5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校长奖学金。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EI、A&HCI、CSSCI、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省级及以上社会活动,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能够起到模范作用(须相关职能部门鉴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得国家级社会实践荣誉。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7.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院或大类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校长奖学金名额 |
20级信息工程 | 4 | 3 |
21级信息工程 | 4 | 3 |
22级电子信息类(分流前由信息学院管理) | 4 | 3 |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育为先,严禁不正之风。
(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学生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阅;
(四)审阅通过后由学生处负责将待签字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发放给各学院(返还时间待通知),收齐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五)若教育部下达国家奖学金评选最新要求,将以最新要求为准。
校长奖学金: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五、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获奖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请学院及时完成系统审核。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另行通知) |
国家奖学金 | 即日起至9月22日 | 请先提交电子版 |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 成绩单(电子版)
纸质版另行通知。
校长奖学金:
(一)申请流程:
先无需网上申请,后续需要申请时另行通知。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请交至辅导员处):
1.《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2022-2023学年)》(见附件2);
2.成绩单(系统导出电子版);
3.《2022-2023学年东南大学校长奖院系、大类汇总表》(见附件5)
纸质版另行通知.
(三)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附件:国家奖学金附件.zip
校长奖学金附件:校长奖学金附件.zip
东南大学信息学院学办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