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李源晟等85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监督电话:52090830,联系人:曹凡。
发布者:曹凡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456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李源晟等85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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